追欠款散户配资官方网,成了继拿订单、找融资之后又一个让企业家、创业者头疼不已的老大难。
被政府机关/巨无霸国央企拖欠款项,怎么要?这几乎是每个企业家、创业者必须面对和回答的问题。
讨要欠款屡屡遭遇拖字诀,回回碰上软钉子。「审计没结束」「流程没走完」「等领导签字」这类车轱辘话听了无数遍。
更有西南某省企业家向政府机关讨债时惨遭刑事拘留,罪名是「寻衅滋事」,让人欲哭无泪。
今年的儿童节不仅属于小朋友,也属于苦于向政府机关/巨无霸国央企讨要欠款的企业家、创业者。
6 月 1 日正式施行的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》,堪称「中小企业催款维权指南」。这部法规究竟藏着哪些「硬核保护」措施?企业家、创业者如何用它守护自己的「现金流生命线」?
展开剩余79、这三类「甲方」必须守约《条例》明确剑指拖欠中小企业款项三类常见主体:
各级政府或行政机关、事业单位(公立学校等)、大型国有企业(或国资控股、参股的甲方)
以后不管是和政府机关合作,还是给巨无霸国央企供货,对方都得按合同来,再也不能用「我们是国企,流程慢」「先审计再说」这样的理由拖延付款。
02、六大「禁止条款」,堵死欠款套路那些年被甲方「坑」过的阴招、损招,《条例》统统明令禁止:
1、付款期限有死线,最多 60 天
机关、事业单位:交货后30 天内必须付款,合同约定最多延长到60 天;
大型企业:交货后60 天内必须付款,禁止以「等第三方付款」「按比例分期」为由拖延。
2、不得以「非现金支付」变相延长账期
甲方说「用商业汇票 / 电子凭证付款」?
《条例》规定:不得强制接受非现金支付,即使约定了,也不能变相延长付款期限(比如汇票到期日设置为 180 天后)。
3、审计不能随便当「挡箭牌」
巨无霸国央企、政府机关常以「审计完再说」拖延款项。
如今《条例》明确:只有法律规定的情形,才能以审计结果为依据,否则一律按合同来。
4、保证金不能乱收,现金不是唯一选择
除了法定的投标、履约等 4 类保证金,其他保证金均属违法。而且中小企业可以银行保函代替现金保证金,甲方必须接受。
5、部分争议不影响付款,无争议部分必须先结
合同履行中出现小纠纷?甲方不能以「整体有争议」为由拖欠全部货款,无争议部分必须按时支付。
6、欠款要付「高额利息」,信用记录会留污点
逾期利息的计算:合同里写了,按合同来(但不得低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);没写,按每日万分之五(相当于年息 18.25%)计算。
同时,拖欠行为会被记入信用档案,机关、事业单位可能被限制经费,企业可能影响融资、招投标。
03、「3步讨债法」实操指南1、事前防范:合同里藏着「保命符」
签合同时主动告知对方自己是中小企业(关乎权益适用),明确约定付款期限(≤60 天)、验收期限、逾期利息标准,拒绝「以审计结果为结算依据」「第三方付款作为前提」等条款。
2、事中催款:留好证据,合理施压
交货、验收时保留书面凭证(签字盖章的验收单、对账单),催款时通过邮件、书面函件,注明「依照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》第……条,贵司应于……日前支付……款项」;
对国企、政府项目,可引用《条例》第 18 条:「机关、事业单位需公开逾期付款信息」,暗示对方「不付款就曝光」。
3、终极维权:多渠道投诉+法律手段
可通过「国家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平台」在线举报,受理后 10 个工作日内转交处理,最长 90 天出结果。若投诉属实,对方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,影响政府采购、融资等;
也可凭合同、催款记录等证据,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现金流是企业的血液,尤其是中小企,一次长期拖欠可能导致资金链彻底断裂。
《条例》的出台是贯彻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的配套措施,不仅赋予中小企业丰富的「催款工具」,更吹响了重塑商业信用的号角。
于对机关、事业单位散户配资官方网,「政府项目」不是拖欠借口;于大型企业,不能仗势欺人;于对中小企业,自身合法权益必须被尊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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